分包情况: 一 1、包号:1包 2、货物名称:长清校区报警分机、消防广播、电话等改造 3、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能够提供优质售后服务能力;2、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接受报名;5、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 4、本包预算金额(万元):18.000000 二 1、包号:2包 2、货物名称:两校区部分楼宇电磁门改造 3、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且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包预算金额(万元):6.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