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7〕6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
    3、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4、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1、文艺作品类: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2、应用设计类: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3、案例报告类: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材料报送
    拟申报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17年7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
    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
    2、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3、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研究生处
2017年7月5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